详情请查阅学校通知://grs.tuibc.com/2023/1016/c1729a251480/page.htm
学院安排:
1、开题工作由各所(中心)自组织安排,具体任务由主管研究生工作所长负责下达、组织与安排。2023年12月1日-12月15日完成开题工作。考核要求参照学校通知与杭电研【2013】170号文件(见附件)。
2、指导教师负责论文开题等相关工作指导、严格把关,参加开题答辩,答辩后督促学生提交相关材料。
3、经各所上报,学院汇总后的各所开题时间地点安排,届时将在学生年级群公布。
4、学生依学院、研究所、导师要求,按时按质完成开题工作,12月18日前在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”中提交开题申请,将纸质版《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》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给2教北348-2教科办张老师。
附件2-1: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-学术型.doc
附件2-2: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-专业型.doc
附件2-3: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(自主设置二级学科).doc